滕州26年驾龄司机胡某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车逃逸获缓刑-凯发k8娱乐

滕州26年驾龄司机胡某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驾车逃逸获缓刑

大众日报记者 张环泽

2023-07-29 07:22:27 发布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7月28日,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滕州司机胡某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驾车逃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22年08月08日04时28分许,胡某明驾驶鲁d8**23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木桑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滕州市木石镇前连水村南路段,与趴卧在道路上的唐某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唐某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胡某明驾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胡某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明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交通肇事罪。经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2023年02月14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决胡某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名犯交通肇事罪的驾驶人依法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禁驾的处罚。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责任编辑: 苏子龙    

评论:
提交评论
网站地图